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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节日假期是“四风”问题的易发期,也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考教期,更是作风建设成效的检验期。“五一”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省纪委对“五一”节期间纠治“四风”问题的工作要求和学校部署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不能有丝毫松懈,必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抓下去。全校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要落实到位,做到令行禁止。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一岗双责”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早提醒、早打招呼,严明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引导党员干部绷紧纪律这根弦,层层传导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讲政治的高度,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挥“头雁效应”。

三、加强监督执纪,严肃查处问责

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聚焦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做细做实监督职责,畅通举报渠道,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执纪问责,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要求越严、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枣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